移孝即忠养廉惟俭 义方是训经正则兴 ——郑义门里的家风故事

出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城向东行10多公里,就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郑宅镇。在这个镇子的中心,有一处颇具规模的古建筑群,便是闻名全国的郑义门。郑义门并不是一个村,而是对郑姓子弟聚居区域的统称。自北宋重和元年至明成化十五年,郑氏家族在此合族同居历十五世,共360余年,以孝义治家闻名于世,被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赐封为“江南第一家”。

  在郑义门里,绳武堂前的门柱上,有这样一副楹联:移孝即忠养廉惟俭,义方是训经正则兴。意即:以孝敬父母的心去报效国家才算忠诚,惟有俭朴才能保持廉洁;以义持家,走正道,家族才能兴旺。简练的语言传递着先祖对族人孝、忠、俭、义的训诫,这与郑义门的家规《郑氏规范》的核心内涵一脉相承,形成了独特的家风家教。受此熏陶,自宋开始历元明清,郑义门的郑氏族人共有173人出仕做官,上至礼部尚书,下至乡里税令,无不勤政廉政、忠君爱民,没有出过一个贪官。

 

  躬行践履,治家成规

  郑氏家族之所以成为“义门”,其关键是有一部经过几代人酝酿、补充修订,最终形成并付诸实施的《郑氏规范》。

  郑义门第一世祖郑绮注重“以孝悌治家”,当时就有士人称赞郑绮孝顺父母、勤耕力学。据记载,郑绮的父亲郑照,因蒙冤系狱当治死罪。郑绮便上疏郡守,请以身代。郡守感而察之,冤情得以大白。母张氏患风挛长期卧床,郑绮日候床边,侍奉饮食汤药,三十年如一日,始终不稍懈怠。一生以孝悌为本的郑绮临终前,给子孙们留下遗嘱:“吾子孙有不孝不悌,不共财聚食者,天实殛罚之。”大意是:子孙如果不孝顺父母、不友爱兄弟姐妹,不共有财富、不一起生活的,老天可以惩罚他。牢记郑绮的嘱托,郑氏家族由此开启了同居共食的历程。

  随着家族的不断繁衍发展,历任家长在坚持以孝悌治家的同时,也不断完善家训家规。“郑义门”第五世祖郑德璋提出“以法齐家”思想,并初步制定了“治家准则”,为家族长久合居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继后六世祖郑文融对于义门同居的发展又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他对承担着家族教育功能的“东明精舍”进行了扩建,并邀请名儒吴莱和宋濂主讲,使郑氏子弟走上仕途的人不断增加。郑文融还在宋濂的支持下制订了一部58条的家族法典《郑氏规范》,以此来管理家庭的生产和生活。七世祖郑钦又在宋濂的帮助下将家规续订到70条。此后又经郑氏后世郑铉、郑源、郑涛等人的努力,《郑氏规范》逐步增加到168条。

  《郑氏规范》,将儒家的“孝义”理念转换为操作性极强的行为规范,是中国传统家训的重要里程碑。据记载,洪武十八年七月,八世祖郑濂赴南京觐见朱元璋。朱元璋问他有何“治家之方”,郑濂以“谨守祖宗成法”相对,并呈上了《郑氏规范》。朱元璋阅后叹道:“人家有法守之,尚能长久,况国乎!”朱元璋对他说:“你今后每岁朝见,可与颜、曾、思、孟(指颜回、曾参、子思、孟子)子孙来朝,同班行礼。”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又亲书“孝义家”三大字以赐。

 

  孝义之门,教化成风

  经过数代人的努力,郑义门形成了渐趋完善的家庭管理制度。在这一过程中,历代家长不遗余力地推动,也使得这些家规家训得到了后世子孙的践行,形成了良好的家风。

  历来为郑义门所重视的孝义,在写入《郑氏规范》后,持续影响着郑氏族裔。受孝义家训的影响,郑义门不仅事长辈以至孝,而且很关心乡邻的疾苦。郑钦主持家政时,创设了各种慈善设施以济贫困,有“续食之粟、御冻之衣、推仁之财、免利之谷、庇穷之屋、广孝之阡”等各种项目。其中,“免利之谷”就是每年在秋收谷价便宜时预购五百石粮食储存在仓库中,到青黄不接、谷价上升的时节,按照原价将其出售给贫困之家;“广孝之阡”是指特设义冢一所,凡乡邻死亡而无子孙者,赈以棺木等物,代为埋葬于义冢之中。郑钦救贫扶困的这些做法,大都被郑氏后人传承了下去。

  成由勤俭败由奢。郑义门注重勤俭,写入《郑氏规范》的有关倡俭戒奢的家规就有17条之多。比如,“不得畜养飞鹰犬马,专求安乐游玩”“不得无故摆设宴席,就是寿辰也不设筵席”“男子衣服,16岁以下的只能穿棉布,16岁以上可穿棉布兼丝绸,40岁以上才能穿丝绸”,等等。在这些条规的约束下,郑氏后人也多为勤俭节约之辈。郑义门九世祖郑机一生崇尚节俭,对自己要求极其严格。永乐年间,郑机任广东仁化知县时,过50岁生日。按习俗应该好好庆贺,但他只吩咐夫人楼琼买点鱼、肉、豆腐和黄酒,简单庆祝。十一世祖郑铭入赘金华富室,以儒家的道德品行要求自己,不沾染一丝一毫纨绔习气。每次得到佳果美味,总是先派人送去给长辈,然后才给自己。

  在廉洁方面,郑义门对其后裔要求极严。《郑氏规范》规定,“子孙出仕,有以赃墨闻者,生则削谱除族籍,死则牌位不许入祠堂”。生前开除族籍,死后牌位不准放入宗祠,在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家族中,这是极为严厉的处罚,意味着被整个家族抛弃。正因为此,300多年来,郑氏家族先后走出了173 位官吏,大至礼部尚书,小至税令,无一贪赃枉法。元朝末年,“郑义门”郑铢任宣政院照磨管勾,负责管理事关僧人身份、等级、津贴等切身利益的档案时,每有僧人送钱,郑铢总严词拒绝。后来,在宣政院推选廉政官吏的时候,全院齐推郑铢为真“廉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