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纪委,省纪委各派驻(出)机构,省委管理领导班子或主要负责人企业纪委,各本科院校纪委: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执纪,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和社会风气。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部署。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作风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但“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以徙木立信的精神,坚持不懈抓下去。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重要意义,紧盯元旦、春节重要节点,聚焦监督第一职责,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要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回潮反弹。要协助并督促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把严明纪律体现在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安排部署上,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纪律、廉洁自律,营造勤俭文明的节日氛围。

二、明确监督重点,严明节日纪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地区和部门实际,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聚焦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中列举的12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重点整治岁末年初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联系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检查考核和学习调研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重申纪律要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安排和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高档酒水、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或利用机关食堂、内部宾馆、培训中心、驻外地机构违规就餐;严禁违规借车、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或组织联谊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对顶风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改进监督方式,注重监督实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上下联动、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检查。要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增强监督检查效果,特别是对容易忽视的地方和单位,要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要健全和完善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深入发现问题线索。要加强线索分析研判,对典型问题严查快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要密切关注“四风”舆情,及时报告处置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全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和纠正“四风”,当好标杆、表率。要坚持依纪依规依法开展监督,坚决禁止口大气粗、盛气凌人,坚决杜绝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对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甚至带头违反纪律规定、损害纪检监察队伍形象的,一律严肃处理。

各单位于2019年1月2日、2月10日17时前,分别将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书面报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 系 人:乔亚宁, 联系方式:0311—87807135,内网邮箱:dfs@hebei.net

 

                          河北省纪委办公厅

                           201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