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根据省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党委、党总支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广大教职员工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一是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松劲心态、侥幸心理,将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作为“两节”期间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完善公务接待,规范食堂管理,突出教育引导,营造尚俭氛围提高节俭实效。三是严格执行学校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于各类紧急突发情况,要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及时上报。

 二、各纪律检查委员要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纠治“四风”,切实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对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一要加强教育提醒,早敲常敲“警钟”,采取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督促节日期间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严守有关纪律要求,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二要督促所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公开曝光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三要紧盯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及时上报。四要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注重防范,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三、附属第一、第二医院党委、纪委要结合本通知精神和医院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医院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并于2021年2月19日将工作简要情况报告发送至纪委邮箱。

   

 河北北方学院纪委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